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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刑事责任。因为精神疾病导致当事人神志不清,分不利害关系,丧失行为判断能为,行为不正常,其本人为非正常行为能力的人,故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详细规定及执行办法。家中或直系亲属中没有精神病人的人是体会不到这种精神疾病的历害,得这种病的人也是真可怜,因为其本人不知道他(她)在干啥,后果是什么。行为怪异,反复无常,又哭又闹,打骂亲人是家常便饭,下死手,等等行为都不正常,就是这种疾病的特点,不能做为正常行为能力的人,但这是一种病,就存在于现实生活中,没办法。有的能治好,但反复,有的根本就治不好,因病返穷的家庭很普便。
此事件发生在6月14日上午11时许,一名全身赤裸的男子站在街上。
此人就是嫌疑人李某,他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李某的堂弟赶过来劝架,结果李某一怒之下,将妻子和堂弟砍伤。
警方赶到事发现场后,对李某发出警告。无果后,开枪将其击伤后制服。
事后,受伤的二人被送往医院救治,李某的堂弟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
妻子丁某没有生命危险。
夫妻二人争吵是因为李某吃醋后引发的,。说明李某是一个小心眼的男人。
因为吃醋将妻子砍伤,说明李某是一个有严重暴力倾向的人。
将劝架的堂弟砍死,说明他是一个完全不讲道理的人。
赤身裸体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说明他是一个没有廉耻的人。
面对警方的的警告依然我行我素,说明他是一个心理有问题的人。
一个没有廉耻的小心眼且心理有问题有严重暴力倾向还不讲理的人,应该怎么处理呢?
笔者觉得应该从严处理,首先他是个危险分子,对于两位亲人都能痛下杀手,说明他没有起码的怜悯之心,而且犯了如此严重的错误,丝毫没有悔过之心,这个是很可怕的,说明其内心是阴暗和扭曲的。
如果有机会,肯定还会有其他人被他伤害,所以笔者认为应该从严处理,欢迎聊聊您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我的看法是,夫妻吵架是正常现象,他这个丈夫太恨,你把妻子砍伤真是个混蛋,您不爱她,不要紧。别伤害她身体。有多大的仇恨。值得您这样对自已的妻子。来给您劝架的堂哥有什么错。也是为了您们好。您这个丈夫太不懂道理。把堂哥的生命失去您有什么好处,要严紧处理这个问题。给妻子一个说法。我就是这些看法。
他只是因为吃醋就暴打妻子,这种恶男应该得到重罚,家暴式的男人太多数心胸太窄,过度想不开是有些心理不正常的心态,又或许经历过太伤痛的情感,在婚姻上不如意他就会向眼前的女人,暴打暴骂以解脱心理上的不平衡,女人遇上这种暴君,不离婚更待何时,独过生活也好比打骂的好。
堂弟有什么过错,本来出于兄弟之情幼架和解是好事,懂道理的男人也会放下自尊,不敢再动手,毕竟女方是同床共枕之人,又是女人有理智的男人会突然发觉自已是可笑而冲动的举动,会立刻停止行动,他堂弟的死很冤屈。
都是把对方看得太重,以为对方是自已的私人物品和精神财产寄托,一旦生变,就受不了,就要寻死,就要同归于尽!
都是把对方看得太轻,不承认互相是两个独立个体,不尊重对方的人权(身体,思想,财产自由权)。以为可以随便剥夺处置属于别人的权力。
国人愚昧,还须努力学习。
退后一步自然宽。两口子已经走到极端。有时女人的嘴太零碎。而且大毒舌,已至于男人下这狠手,自己都不想活了,缘份已尽。这才是真正的两败俱伤,而且男方已死,女方将来余生在痛苦悲伤中度过。
都说夫妻吵架不记仇,床头吵架床尾和,走到这步,双方都有责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看来忍耐涵养是很重要的。双方都要互相理解包容才好。就算不能做夫妻,平和分手也不至于走这极端。
婚姻家庭也是检验一个人修养的最基本环境。互敬互爱才是夫妻伴侣,居家过日子,就要学会包容。共同面对。互相关心,帮助,才能加深夫妻之间的感情。
这对夫妻的行为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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